江西:律师专业自考科目有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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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7-18 11:0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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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省自考办了解到,经全国考委法学类专业委员会审核,从2005年下半年开始,省自考办决定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律师专业(本科)考试计划中的英语(二)课程调整为选修课,未选考英语(二)的考生须加考劳动法(0167,4学分)、公司法(0227,4学分)、金融法(5678,4学分)、税法(0233,3学分)等4门课程。免考英语(二)课程的考生不得授予学士学位。
来源: 江南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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