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招生委员会、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区直有关厅(局)教育处: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 2005 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 2005 〕 8 号)精神,结合我区具体情况,为做好 2005 年全区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2005 年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重点是确保考试安全,进一步整肃考风考纪。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要高度重视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安全,克服麻痹大意的思想,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考风考纪是当前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存在的突出问题,各地务必下大力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综合治理。要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着重打击有组织的利用现代通讯工具作弊、集体舞弊,特别是有教师或考试工作人员参与的集体舞弊和替考行为,力争使考风考纪有根本好转。
二、 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毕业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三)报考高中起点升本科或高职(高专)的考生应为中等学校毕业或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高等专科以上(含专科)毕业证书的人员。
(四)根据卫生部科教司《关于 2004 年全国成人高校医学类专业招生条件建议的函》(卫科教便函〔 2004 〕 57 号)要求,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 .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2 .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3 .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4 .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且要求报考医学门类的考生,各市、县招生委员会要以适当方式告知其毕业后所获得的医学成人高等教育文凭将不能作为参加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考试的依据,请其慎重填报志愿。
(五)身体健康,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的残疾人。
三、报名及考试时间
我区 2005 年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时间为 8 月 5 日至 30 日,具体办法如下:
(一)网上报名的时间和步骤:
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防城港市、玉林市、百色市、河池市今年试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分两个步骤进行:第一个步骤是 8 月 5 日至 8 月 25 日,考生登录广西区招生考试院的网站 http : //www.gxeea.cn ,填写《二○○五年广西各类成人高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表》;第二个步骤是 8 月 26 日至 8 月 30 日考生必须到市、县招生办(考试院)指定的报名点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确认报名信息、照相、缴费等,逾期不予办理。
(二)现场报名的时间和办法:
崇左市、贺州市、钦州市、贵港市、来宾市今年仍然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 2005 年 8 月 21 日至 8 月 30 日,逾期不予办理。报名时,考生要在现场填写《二○○五年广西各类成人高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表》、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照相和缴费等。
(三)考试时间为 10 月 15 日、 16 日两天。
(四)专升本两门公共课和一门专业基础课、高升专、高升本各科均由教育部统一命题 , 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考试。各科具体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间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 2005 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简章》。
各级招生考试部门要加强对报名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统一设置报名点报名的要求,不得在自治区行政区域以外设置报名点。 考生一般应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并参加考试。任何成人高校、机构和个人不得组织外省考生参加我区成高的报名、考试。
四、积极组织生源,切实完成招生任务。各地区、各部门要贯彻“科教兴桂”的战略方针,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树立长远目标,做好培训计划,积极动员本系统、本部门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考。各成人高等学校要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不断完善办学条件,进一步提高学校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管理水平,使效益和声誉不断提高,以吸引更多的考生报考。各级招生部门和招生学校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宣传工作的正确导向作用,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各种途径,积极宣传招生政策,开拓生源渠道,同时,要强化服务意识,坚持服务宗旨,采取各种措施,为考生提供热情、周到、细致的服务,保证完成 2005 年我区成人高等学校招生任务。
为了维护国家学历教育制度的严肃性,凡未列入 2005 年国家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的成人高校,不得招收学历教育学生。自行招收的,国家不承认其学历,并要追究学校领导的责任。
各成人高校要紧紧围绕提高全民族素质、为在职从业人员和地方经济社会建设服务这一中心,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不得在校外举办或变相举办脱产班,不得擅自变更经过主管部门核定的学习形式和扩大全日制在校学习的招生规模。
加强对举办函授教育的高等院校的管理。高校设立函授站须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并将办学地点、负责人、联系电话等详细情况报广西招生考试院备案,否则不予公布招生计划。区外院校可委托区直部、委、办、厅、局人事教育部门或自治区招生考试院代招。委托招生要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核准后方可进行。
五、根据教育部规定, 2005 年成人高校仍停止免试招收第二专业专科学历教育学生,考生需参加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录取人数纳入招生学校当年招生计划总数。
六、为了更好地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对先进模范人物的鼓励政策,培养民族地区专业技术人才和少数民族干部,鼓励先进青年奋发向上, 2005 年我区成人高等学校继续对老、少、边、山、穷县(市)及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和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大龄青年以及艰苦行业的考生予以适当加分照顾。具体办法如下:
(一)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自治区体育局审核并出具证明),录取时可增加 50 分。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可增加 30 分:
1 .获得国务院各部委、国家特大型企业和自治区部、委、办、厅、局系统以及地区、地级市以上党委、地区行署、地级市以上人民政府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模范(先进)教师”、“模范(优秀)党员”称号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者。
2 .获得自治区以上工、青、妇组织授予的“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3 .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人民警察荣立三等功以上者。
4 .恭城、龙胜、富川、融水、三江、金秀、大化、都安、环江、巴马、罗城、隆林等 12 个民族自治县和享受民族自治县同等待遇的西林、凌云、资源 3 个县以及防城港市的防城区、东兴市的考生(含汉族考生)。
5 .在全区范围内(除南宁市、桂林市、柳州市、梧州市北海市等 5 市的城区外)的瑶、苗、侗、毛南、仫佬、回、彝、京、水、仡佬族等 10 个世居少数民族的考生。
6 .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自治区体育局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
7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籍考生。
8 .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9 .在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 ( 地处地级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 ) 中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可增加 20 分:
1 .乐业、田阳、田东、田林、那坡、德保、靖西、平果、宜州、东兰、凤山、天峨、南丹、融安、象州、武宣、忻城、灌阳、马山、上林、扶绥、宁明、龙州、凭祥、大新、天等、隆安、昭平、蒙山、上思、防城港市港口区、百色市右江区、河池市金城江区、崇左市市江州区等 34 个山区县(市辖区)和边境县(市)的考生(含汉族考生)。
2 .年满 25 周岁( 1980 年 8 月 31 日前出生)以上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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