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放宽
网大首页 > 考试 > 正文 2005-7-21 11:32:15 网大

    记者昨天从市考试指导中心获悉,2005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有所放宽,市考试指导中心已开始接受补充报名。

    考试报名放宽的条件为: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5年;或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3年;或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2年;或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或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

    2005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补充报名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

7月20日10时至7月29日17时考试时间:

10月15日和10月16日考生可登陆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网站

http://www.testcenter.gov.cn报名和查询相关事宜。
 
    来源:深圳商报

发表评论  |  返回页首
相关文章
  • 职称外语考试 是继续生存还是毁灭 [2005-7-21]
  • 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2005-7-20]
  • 以亲身经历解说通过司法考试的方法 [2005-7-20]
  • 福建:翻译证书增设日语语种 [2005-7-20]
  • 造价工程师认证资格考试将举行 [2005-7-19]
  • 什么是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 [2005-7-18]
  • 2005热门专业资格证书细盘点 [2005-7-18]
  • 2005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题型 [2005-7-15]
  • 临沂:7种执业资格考试报名 [2005-7-15]
  • 南京:单证员资格考试报名开始 [2005-7-15]
  • 网站地图 - 广告服务 - 关于网大 - 招聘信息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C) 1999-2004 NETBIG.COM (CHINA) LIMITED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