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高新区出台了《关于进一步鼓励和扶持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该《意见》在原有杭高新〔2004〕222号文件基础上进一步修订完善,40条新政策突出为两大主题,一是重奖突出贡献人才,二是加大产业发展扶持力度,在企业发展的各个阶段都给予一定的扶持。
重奖突出贡献人才《意见》规定,凡当年对该区区级财政的实际贡献首次突破1000万元的生产、研发企业,一次性奖励企业主要经营者价值100万元的住房一套;凡在该区年缴纳税金突破1亿元、2亿元、3亿元、4亿元、5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该企业主要经营者20万元、40万元、60万元、80万元、100万元的奖励;凡在该区年缴纳税金突破1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企业,给予企业主要经营者每1000万元1万元的奖励;对首次在该区年缴纳税金突破5亿元的企业主要经营者给予特别奖励。
对于新设立的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工作分站,新进入博士后工作站和工作分站的博士后,给予设站资助和科研补助。
对于归国留学人员创办企业,租用留学生创业园生产、研发用房的,给予100平方米内第一年全免,第二、三年减半的租金补贴;企业自行解决科研生产用房的,给予100平方米以内第一年每天1元/平方米,第二、三年减半的房租补贴,并在两年内给予50万元以内贷款的贴息资助。对于列入国家、省、市财政资助的留学人员创业项目和人才培养项目,区财政按规定给予配套资助。
点评:“栽好梧桐树,引得凤凰来”。人才资助、激励政策是开发人才资源、鼓励人才勇创佳绩的基础和保证。